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準確獲取張集鎮人民政府各類政務信息,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讓政府信息更好服務基層群眾生產生活、助力鄉村經濟社會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規定,結合本鎮工作職能與基層政務運行實際,特編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張集鎮黨政辦公室為本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全面負責本鎮政府信息公開統籌、日常維護、申請受理及答復等相關工作。
1.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2.聯系電話:0394-6772985
3.通訊地址:太康縣張集鎮人民政府黨政辦公室
4.郵政編碼:461423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嚴格按照《條例》規定,結合鄉鎮基層工作特點,重點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社會普遍關注的政務信息,主要包括:
1.本鎮機構設置、辦公地點、電話等信息。
2.上級及本鎮制定的涉農惠民政策、鄉村振興、民生保障、安全生產、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文件。
3.本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重點工作、民生實事項目推進情況。
4.財政預算決算、惠民補貼發放、鄉村項目資金使用等財政信息。
5.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流程、辦理時限、收費標準及辦理結果。
6.征地拆遷、民政救助、社保醫保、養老服務、退役軍人事務等基層服務信息。
7.應急管理、政策解讀及其他需要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
8.根據《條例》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開渠道
1.太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m.ht-wifi.com/)?!?/span>
2.張集鎮人民政府政務公開欄、鎮便民服務中心信息查詢窗口、各村村務公開欄。
3.其他渠道。鄉村廣播、政策宣講會、便民宣傳單頁等貼合基層的公開形式。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疇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公開;法律法規對公開時限另有專門規定的,依照相關規定執行。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依法向本鎮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本鎮將依規依規予以辦理。
(一)申請提交渠道
1.郵政申請。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請,應填寫《太康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從太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公開指南”欄目下載打?。⒃谛欧庹骘@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當面申請。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提前電話聯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范填寫《申請表》。
3.網上申請。通過太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應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錄賬號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二)申請相關要求
1.申請需規范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完整寫明申請人身份信息、聯系方式、所需信息具體內容描述、獲取信息方式,確保信息真實、描述明確。
2.當面申請需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需額外提交授權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件。
3.若申請內容表述不清晰、要素不齊全,工作人員將在收到申請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三)申請辦理說明
1.鎮黨政辦公室收到申請后,將及時對申請內容進行審核,嚴格按照《條例》規定區分不同情形,在法定時限內作出針對性答復。
2.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無法當場答復的,自收到合法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將提前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時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依申請公開信息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4.對于以信息公開申請名義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引導其通過對應渠道反映訴求。
5.本鎮僅提供現有原始政府信息,不承擔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分析、整理等服務。
四、不予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以下信息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開。
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五、監督與權利救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鎮人民政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未按規定公開、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等問題,可向太康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