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馮獻
辦公室電話:0394-6816166
辦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少康大道與謝安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縣委綜合樓二樓
郵編:46140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機構設置:
縣政府辦公室內設綜合室、信息室、秘書一室、秘書二室、值班室、研究室、機要室、政策法規室、行政復議應訴室、督查室、金融風險防控室(打擊非法金融室)、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室(金融服務室)等股室。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組織工作及縣政府領導活動的安排。
?。ǘ﹨f助縣政府領導審核和起草以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文件。
?。ㄈ徍烁鬣l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的文件,并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定。
?。ㄋ模└鶕h政府領導的指示,協助領導組織協調各部門和各鄉鎮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ㄎ澹﹨f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及重大事故。
?。┒酱贆z查各鄉鎮和各部門對中央、省、市和縣委、縣政府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并向縣政府報告。
?。ㄆ撸┏修k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的建議和全國、省、市、縣政協委員的提案。
?。ò耍﹪@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調查與分析,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領導決策服務。
?。ň牛┴撠熆h政府文電的收發、傳遞、印制和《政務信息》、《政務督查》的編輯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的信息網絡的規劃、指導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縣政府機要文件,檔案的保管、整理、歸檔和縣政府印章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并協助處理各鄉鎮和各部門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人事、黨務、紀檢、監察和老干部管理、服務及機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業務技術知識培訓和廉政建設工作。
(十二)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和縣委、縣政府決定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職能:
(一)綜合室。負責起草辦公室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等機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關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負責編發《機關工作動態》;負責辦公室機關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政務的協調督辦工作。承擔縣政府及其辦公室信息公開日常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府網站建設發展和政務新媒體工作。
(二)信息室。承擔縣政府信息專網的管理、維護和使用;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發、分析和上報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編發《政府工作簡報》《信息專報》。
(三)秘書一室。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會議的具體組織工作;承擔縣長日常公文運轉和文字材料的起草、整理、審核工作;負責縣長交辦事項的日常督查工作。
(四)秘書二室。辦理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方面的公文,承擔縣政府召開的有關會議的領導講話起草、整理、審核和會務工作;負責所服務的副縣長分管工作的協調督辦。
(五)值班室。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系統值班工作。
(六)研究室。承擔事關太康縣改革、發展和建設的一些重大課題,單獨或協調有關方面進行分析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對全縣經濟形勢進行跟蹤研究,為縣政府領導同志提供建議和咨詢;參與縣領導同志交辦的重大活動。
(七)機要室。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章管理,機要、保密及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八)政策法規室。負責縣政府及其辦公室發文規劃、登記編號、歸類分發等工作;負責對以縣政府及其辦公室名義出臺文件的政策、格式、文字及合法性、合規性等方面進行審核把關和相關解釋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九)行政復議應訴室。負責承辦申請縣政府裁決的行政復議案件;承擔以縣政府為被告(被申請人)的行政、民事應訴和行政復議案件代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分析、備案上報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調查研究等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的組織和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十)督查室。負責上級機關對縣政府批辦件的督辦查辦;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的督辦查辦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縣委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組織擬訂縣政府辦公室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縣政府辦公室有關股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部門的目標考核工作;負責上級和本級人大、政協交縣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十一)金融風險防控室(打擊非法金融室)。加強對全縣地方中小金融機構、農村金融機構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監測預警、改革化險、風險處置等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處置地方金融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研究提出金融風險應對處置方案;承擔全縣金融領域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牽頭部門日常工作;組織相關金融機構化解大型企業、上市企業等金融風險,配合有關部門防范化解房地產、互聯網領域金融風險、地方債務風險等重點領域風險,建立健全重大企業風險防范監測、預警、應對、處置等工作機制。組織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宣傳,實施舉報獎勵制度;組織開展非法金融活動排查、防范和處置工作;負責全縣金融領域相關信訪維穩和平安建設工作。
(十二)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室(金融服務室)。負責落實全省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行政審批、監管的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全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督管理,實施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負責協調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等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監督相關業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駐太分支機構;研究分析金融形勢、金融政策,提出有關金融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政策建議;負責起草全縣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等重要文件和有關地方性金融業發展政策;擬訂全縣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政策措施,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統籌推動全縣企業改制上市(掛牌),銜接企業上市工作中的有關問題;負責駐太銀行業、保險業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對接合作,引導、協調、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