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高毓明
辦公室電話:0394-6816911
辦公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少康大道與謝安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縣委綜合樓二樓
郵編:461400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機構設置:
縣發改委內設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股、固定資產投資股、工業和高新技術發展股、服務業發展和經濟貿易股(民營經濟發展股)、農村經濟股、社會發展股、收費管理股、價格管理股、價格成本股、太康縣人民政府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縣能源規劃建設辦公室、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股、糧食產業發展股、糧食執法監督股、太康縣重點項目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太康縣價格認證中心等股室。
具體職能:
1.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招標投標工作。
2.指導、協調全縣直接融資工作。
3.負責國防動員的組織協調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4.預測全縣工農業和運輸生產指標。
5.組織向重大建設項目派出稽察特派員,對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作招投標、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以及投資概算的控制進行監督檢查。
6.加強對物價總水平的預測、監測、分析和調控,加強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的定價、調價、管理和社會服務性行業的成本預算、成本監測及物價監督檢查工作。
主要職責:
1.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措施;銜接平衡各行業和部門的行業規劃及專項規劃。2.做好全縣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系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綜合協調全縣經濟結構調整方案的制定和實施,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3.組織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實施及計劃執行情況檢查;搞好宏觀經濟形勢綜合分析,進行宏觀經濟的檢測、預測和預警;參與研究財政政策,提出運用財政、金融、投融資以及稅收、物價等手段對經濟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政策建議。
4.提出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投資重點,規劃重點項目的布局;安排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重點建設項目計劃,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使用方向;負責國家、省、市和縣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及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審核;協調全縣直接融資工作;管理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組織有關項目的竣工驗收;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負責對重點項目和縣出資、融資及國家銀行政策貸款建設項目執行《招標投標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全縣糧食宏觀調控工作;指導、監督重要商品和重要物資的訂貨、儲備、轉換和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棉花、化肥流通宏觀政策及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制定全縣市場體系建設的戰略和政策。
6.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各項社會事業與全縣國民經濟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互相促進的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7.擬定投融資、計劃等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參與地方性相關經濟法規、行政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
8.研究制訂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廣播、政法、民政、人口、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就業、退伍軍人安置、招生及畢業生就業規劃的制訂實施工作,組織和推動科技成果產業化,積極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
9.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的價格方針、政策和法規,指導價格調控和改革方案,監測全縣物價總水平動態,對國家管理的商品和收費價格實施指導、監察和管理。負責工農業生產成本的調查、預審和監測,組織指導全縣物價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案件。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建議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內部審計、統計等工作;組織開展新聞宣傳、輿情監測及預期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發展改革部門及糧食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按規定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股。組織擬訂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全縣宏觀經濟形勢;研究全縣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開展重大政策預研和預評估;提出經濟安全、資源安全、重要商品總量平衡相關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縣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提出全縣重大發展規劃、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并推動實施縣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縣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縣發展規劃;牽頭負責縣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目標設定、分解等工作;監測研判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并組織應對有關重大突發性事件,提出安排相關物資儲備和動用的建議;起草重要文件;組織研究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全縣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推進全縣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提出完善產權制度的政策建議;推進全縣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組織擬定全縣革命老區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全縣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劃編制和扶貧政策的研究擬訂;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重特大自然災害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提出全縣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提出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和政府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建議;銜接平衡需要申請國家、省、市政府投資,安排縣級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項目,編制下達縣本級政府投資計劃,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按權限審批、審核重大項目;承擔縣級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概算審定等事宜,協調擬訂建設工程造價有關計價標準;協調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管理全縣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擬訂全縣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提出全縣新型城鎮化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協調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統籌推進中心城區、特色小鎮和特色小城鎮發展;指導先進制造業開發區規劃建設,研究產城融合發展相關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鎮基礎設施、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規劃和重大政策;按規定權限,辦理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關事宜;推進落實國家、省、市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統籌推動全縣區域協調發展;組織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統籌協調區域合作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縣域經濟發展工作;協調全縣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統籌推進縣對口支援工作;統籌全縣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研究提出參與建設“一帶一路”規劃、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銜接縣級層面重大問題,解決重點工作、重大項目推進中的問題;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成果落實相關工作;按分工指導區域開放合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擬訂全縣相關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的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依法對縣本級政府投資的縣重點項目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貫徹落實公管委的各項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加強和規范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公共資源交易的具體規則和制度;協調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市場交易活動的現場監管;協助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舉報、投訴等。
(四)工業和高新技術發展股。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推進轉型發展攻堅;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并協調實施;協調全縣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組織擬訂、實施縣先進制造業開發區發展規劃、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提出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和技術經濟安全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范工程;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負責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數字社會規劃和建設。組織實施大數據戰略。協調推動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信息化。協調推進全縣數據要素產權、流通、分配、治理等數據基礎制度建設,指導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研究提出培育全縣數據要素市場的政策建議,引導數據交易場所建設發展。組織擬定全縣有關數字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協調推進全縣數字基礎設施布局建設。統籌全縣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協調推進數據資源分類分級管理,組織推動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推動信息資源跨行業跨部門互聯互通。協調推動全縣數字經濟發展,促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跨領域跨行業數字化轉型,促進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協調推進全縣數據領域核心技術、關鍵設備等重大科技攻關。擬訂全縣航空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民航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統籌管理、優化配置全縣航空運輸資源,開拓航空運輸市場;服務航空相關企業,保障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航空領域交流合作;協調太康縣通用機場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積極與民航主管部門、航空公司、軍方、設計院等部門溝通協調和對接;協調項目建設單位和縣有關部門服務項目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擬定我縣臨港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促進經濟轉型和高質量發展;承擔全縣口岸建設管理和運行協調工作;擬訂全縣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劃并組織實施;推進實現貿易便利化的通關環境建設,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統籌全縣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縣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銜接平衡綜合交通運輸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提出全縣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組織擬訂全縣鐵路、民航、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鐵路、民航建設;按規定權限,辦理相關能源、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有關事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鐵路政策,銜接重大鐵路項目規劃,擬定我縣鐵路建設總體方案及相關配套設施建設方案;組織編制鐵路建設項目相關文件及申請立項等前期工作;負責與鐵路總公司、市發改委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爭取在政策和資金方面的支持;搞好與設計院單位的對接服務;負責協調鐵路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施工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調查研究,提出發展鐵路沿線經濟的對策及建議;負責協調縣鐵路建設機構和縣直有關單位服務鐵路建設的相關工作。
(五)服務業發展和經濟貿易股(民營經濟發展股)。統籌推動全縣生產性和生活性服務業發展,擬訂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重大問題;統籌服務業發展規劃與縣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統籌推進服務業載體平臺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安排縣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規劃布局和組織實施服務業重大項目,指導服務業重點企業發展;組織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監測研判縣內外市場及外貿形勢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縣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提出全縣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意見并協調落實;擬訂糧食、棉花、食用油等縣級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及有關政策建議,按權限審核重大項目;承擔全口徑外債管理有關工作;提出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本外幣國際商業貸款(含境外發債)備選項目;協調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指導協調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產能和裝備制造、能源資源等領域重大項目的對外合作;承擔外商直接投資和國外貸款項目采購設備減免稅確認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編制全縣促進民營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研究提出民營經濟產業發展方向,指導民營企業優化產業結構;負責擬訂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措施,負責促進二、三產業民營經濟發展、個體工商戶發展政策措施的推進落實工作;負責建立完善民營經濟服務體系、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交流機制,指導服務民營經濟參與區域及國際交流合作,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重大問題;負責建立民營經濟發展監測指標體系,跟蹤分析民營經濟發展狀況,組織開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措施實施情況的評估督導等。
(六)農村經濟股。組織編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提出全縣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規劃、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銜接平衡全縣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提出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
(七)社會發展股。綜合提出全縣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并協調實施;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社會事業建設;擬訂全縣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規劃和政策;按規定權限,辦理社會發展領域投資項目有關事宜;提出全縣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提出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
(八)收費管理股。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關于收費改革的方案,配合擬訂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公益公用性收費管理工作;提出修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的建議,擬訂調整縣管收費(價格)標準。
(九)價格管理股。監測預測預警全縣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變動,提出價格總水平調控預期目標和重要商品價格調控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有關價格方面的政策;提出政府價格管理范圍、原則、辦法和及時修訂調減政府定價目錄的建議;承擔價格調節基金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價格認定及價格行政調解等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改革工作,研究提出縣管的政府定價商品、服務和要素的價格政策和調整、改革意見;提出縣管重要商品及相關行業服務價格管理目錄的意見,擬訂縣定重要商品、服務和要素價格的核定、調整和改革方案。
(十)價格成本股。監測分析全縣重要農產品價格成本變動;研究提出政府制定價格成本核算辦法的建議,并實施成本監審;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
(十一)太康縣人民政府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承擔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責任,擬訂全縣重點項目建設管理政策措施;建立縣重點項目儲備庫,提出年度縣重點項目選擇指導目錄;承擔重大項目聯審聯批日常工作;組織對縣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實施監督,協調解決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綜合考評全縣重點項目責任目標任務完成情況。
(十二)縣能源規劃建設辦公室。負責全縣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煤層氣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規劃建設管理;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審核能源項目;依法依規承擔全縣電力行業安全生產監管、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城鎮燃氣管道和煉油、化工等企業廠區內管道除外)等工作。擬訂全縣綠色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相關工作。擬訂并協調實施全縣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協調全縣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全縣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會同有關部門按權限分工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工作。
(十三)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股。研究分析我縣全社會資金平衡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等問題;研究全縣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并提出相關建議。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建議,協調推進建設項目融資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創業投資和產業投資基金發展與制度建設;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推進全縣營商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政策措施并推進落實;協調建立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機制和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組織擬訂全縣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推動實施全縣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及相關體制改革、重大事項。協調推進全縣經濟建設與國防密切相關的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協調和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協調國民經濟平戰轉換能力建設。
(十四)糧食產業發展股。研究擬定全縣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糧油科技、糧油精深加工、主食產業化、優質糧食工程和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發展規劃和有關技術規范、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糧食流通行業指導和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工作,承擔全縣主食產業化、糧油深加工行業指導和質量、標準管理相關工作,指導糧油產業化經營工作;擬訂縣糧食質量標準、檢測制度和有關技術規范。組織糧食質量調查、品質測報、安全監測、質量會檢和糧食質量信息發布工作;承擔糧食流通、加工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研究提出縣級戰略和應急物資儲備總體規劃、總量計劃和總體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儲備糧規模、購銷計劃和動用建議并組織實施;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和應急體系、基礎設施、倉儲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相關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按規定審批縣級儲備糧油輪換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負責全縣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工作,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縣級地方糧食儲備系統建設,承擔糧棉糖市場監測預警職責;配合開展石油、天然氣儲備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財務、審計工作。參與糧食收購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參與糧食財務掛賬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參與糧食風險基金測算、管理、監督使用工作;參與其他糧食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糧食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工作。
(十五)糧食執法監督股。擬訂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縣級儲備糧油和縣級事權儲備物資執行情況實施依法監管;建立健全糧食和物資儲備違法違規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開展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的具體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有關政策;牽頭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總體發展規劃,負責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十六)太康縣重點項目和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中心
參與全縣重點項目的前期謀劃、中期推進、后期評價,跟蹤監測分析全縣重點項目推進情況,承擔項目調度管理的技術性工作和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設維護等項目管理信息化服務保障工作,開展投資項目綜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指導全縣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統籌研究加強和完善營商環境重大舉措。牽頭推進全縣營商環境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規劃、政策措施并推進落實;協調建立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推進機制和營商環境評價機制。
(十七)太康縣價格認證中心。協助辦理價格認證事項;承擔地方價格認證和價格爭議等方面的理論研究,為黨政機關、企業、社會機構或公民提供價格認證咨詢服務并進行技術指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