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一次性困難救助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為進一步完善我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體系,建立協調配合、運轉有序的工作機制,同時做好我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難補助工作,依法依規(guī)對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特殊困難的受害人進行及時救助,我縣制定《太康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難補助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試行)》】。
二、主要依據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23〕18號)。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豫財資管〔2023〕5號)。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費用追償管理辦法(試行)》(豫財路救〔2018〕6號)。
三、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分為六章二十條。主要內容有: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該《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與依據、適用范圍、相關單位職責以及補助原則等內容。
第二章一次性困難補助資金籌集。規(guī)定了一次性困難補助資金的來源包括對未按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所有人及管理人的罰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縣級以上政府按照規(guī)定安排的財政臨時補助資金、社會捐款等。
第三章一次性困難補助的條件、方式和標準。
1.補助條件。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殘或死亡,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難,難以維持正常生活等。同時,明確規(guī)定不予補助的情形。
2.補助方式。補助以撥付補助金為主要方式,同時與思想疏導、宣傳教育相結合,與法律援助、訴訟救濟相配套,與其他社會救助相銜接。
3.補助標準。參照相關的人身損害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標準,根據受害人實際遭受的損害后果、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制定不同等級的補助金額標準: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死亡的,最高不超過5萬元;因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傷殘,造成一般損失的(受害人傷殘8—10級),最高不超過1萬元;造成中等損失的(受害人傷殘4—7級),最高不超過3萬元;造成重大損失的(受害人傷殘1—3級),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四章申請材料及審核、辦理流程。明確了救助基金的具體申請流程為:1.受害人或其親屬提交申請及證明材料。2.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并審核。3.救助基金管理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批確定救助金額。4.將救助資金撥付給申請人。
第五章監(jiān)督措施。主要對一次性困難補助申請人或醫(yī)療機構、殯葬服務機構等相關單位提供虛假資料,救助基金主管部門及管理機構、公安局、衛(wèi)健委等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做出禁止性規(guī)定。同時明確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對受害方進行賠償后,要依法追回已撥付的一次性困難補助資金。
第六章附則。主要對《管理辦法》中涉及的名詞等進行了解釋說明。
四、政策問答
1..太康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一次性困難補助使用的轄區(qū)范圍?
我縣轄區(qū)范圍內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傷、殘或者死亡,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難,符合一次性困難補助條件的,由縣救助基金給予補助。
2.一次性困難補助資金從哪里來的?
一次性困難補助資金來源于救助基金賬戶,除了省、市級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下撥的從交強險保險費中提取的資金外,剩余資金都可以使用,包括對未按照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縣政府按照規(guī)定安排的財政臨時補助資金;社會捐款和其他資金。
3.一次性困難補助的條件有哪些?
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亡,造成受害人家庭特殊困難,難以維持正常生活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其親屬可提出一次性困難補助申請:受害人收入為其家庭唯一或主要生活來源;受害人及其具有撫養(yǎng)、扶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的家庭成員部分或全部無勞動能力、無其他生活來源;道路交通事故民事侵權行為中受害人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的。
4.一次性困難補助的標準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傷殘,造成一般損失的(受害人傷殘8—10級),最高不超過1萬元;造成中等損失的(受害人傷殘4—7級),最高不超過3萬元;造成重大損失的(受害人傷殘1—3級),最高不超過5萬元。
5.一次性困難補助的申請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一次性困難補助的,受害人或其親屬應向道路交通事故管轄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以下材料:①申請人和受害人基本資料;②受害人、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親屬身份證復印件;③戶口簿等可以證明申請人、受害人有撫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的資料;④相關單位出具的受害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口注銷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⑤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受害人傷殘等級鑒定意見書或受害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⑥受害人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對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難狀況的證明;⑦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事故證明;⑧救助基金服務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需要審核的其他內容。
6.一次性困難補助的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如下:受害人或其親屬提交困難救助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并審核→救助基金管理部門對申請進行審批確定救助金額→將救助資金撥付給申請人
五、征求意見及合規(guī)性審查情況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28日,《管理辦法》(試行)對縣財政局、公安局、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民政局、審計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農業(yè)農村局、公安局交警大隊等8家單位征求意見,采納了其中合理化意見。
2025年5月23日,太康縣公安局按照要求,把代縣政府起草的《管理辦法》(試行)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布了聯系電話和電子郵箱,在規(guī)定時限內沒有收到意見建議。《管理辦法》(試行)起草完成后,及時提交縣司法局,進行專家論證和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后,報縣政府辦公室進行合規(guī)審查,經縣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通過,同意出臺該《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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